“大沈阳”最快月底签协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7: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关凤祥)“大沈阳”经济圈即将从一种理念成为现实。 3月25日,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表示,七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将于本月底或4月初召开,会议的重要议题是探讨沈阳经济区的构建工作。沈阳市发改委主任汪涛此前曾透露,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本次会议上签署生效。
据悉,七城市合作协议将本着平等自愿、市场主导、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注重发展为合作原则,凭借沈阳在辽宁中部城市群中的核心地位,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共同发展,最终成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为中心,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五城市环绕其周围,同时,为使这一经济区的功能更加完善,使之拥有自己的出海口,营口也被划入区内。这样由围绕沈阳的7座城市构筑起“大沈阳”。 届时,便捷的快速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网,将延伸到沈阳周边城市的更多角落,前往市外的交通犹如市内的公交系统一样“四通八达”。 相关人士透露,为了确保七城市合作协议签署后的相关合作能够制度化、规范化,各城市间将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会晤和互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合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各城市间会成立办公室,负责合作的日常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