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竟援引非法条约判中国慰安妇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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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8:12 南京晨报 | ||||||||
北京讯3月18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援引1952年日本与台湾当局缔结的“日华条约”有关条款,判决“慰安妇”诉讼案中国原告败诉。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5日指出,所谓的“日华条约”原本就是非法的、无效的,已伴随中日邦交正常化而被废除。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是对国际关系准则的粗暴践踏。中方已就此向日方表示了强烈不满。我们要求日本领导人和司法当局严格遵循中日联合声
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日本政府应以诚实的态度,承担起应尽的责任,认真对待,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