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增幅超城镇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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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8:46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朱国贤张云龙)记者新近在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和河北等地采访时欣喜地发现,东部部分省市出现了农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的新趋势。 浙江省2004年农民可支配收入为6096元,增幅为12.2%,比城镇居民的收入增幅高出1.8个百分点;天津市农民可支配收入为6525元,增幅为11.3%,比城镇居民的收入增幅高出
2004年是我国实施“三农”政策最多、力度最大、农民得实惠最多的一年,支农政策发动了农民增收的引擎。浙江省、天津市和北京市全面取消农业税。河北省农业税降低了3个百分点,共减免农业税16.6亿元,安排粮食直补6亿多元。山东从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拿出8.6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了“粮食增产增效工程”,农民种粮食纯收益提高17%。 东部各省市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使农民直接受益。北京市2004年城区与郊区的投资比例由2003年的8:2调整到6:4,今年计划达到5:5。山东省1347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累计报销医药费1.27亿元。浙江有116万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尽管2004年东部部分省市农民收入增幅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增收的绝对值却低于城镇居民,有些省市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农民增收任重道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