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废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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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9:56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一事进行了表决,56人参加,54人赞成,2人弃权。这就意味着,实施了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北京目前实施的暂住证、生育证制度将继续保留。 对于管理条例的正式废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表示,1990年代中期,
暂住证办证率只有1/3 昨天上午,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出于安全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北京市在2008年之前很难放开外来人员的户籍管理,仍然会对外来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并可能会有相关细则出台。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公布的流动人口最新数字显示,在北京暂住3天以上、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登记手续的流动人口达364.9万。但北京的实际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超过这个数字。 “现在的办证率很低,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办证。”海淀一民警说。外来人口管理暂不立新法 “立不立法,何时立法,现在都不好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嘉彦昨天表示,《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后,有关外地来京人员管理的内容目前没有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新立法计划。 对于暂住证、婚育证是否无法可依的问题,王嘉彦表示,暂住证根据国家的户籍管理条例,计划生育证则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至于房屋租赁证,政府正在调研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对于有人提出暂住证是对外地人歧视的问题,王嘉彦不表认同,他说,登记并不代表歧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