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央行联手反洗钱 建联合督办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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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0:18 法制日报 | ||||||||
两部门联手打击洗钱犯罪 公安部与人民银行建立核查可疑交易线索合作机制 本报北京3月25日讯(记者翟惠敏)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控制在先,打防结合,分工协作,依法办案”的原则,切实加强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中国人民银行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有关部门获悉,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制定并下发《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合作机制、内容和程序。 据介绍,可疑交易线索核查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归口管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将建立核查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协调会议。在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或需要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时,可召开临时协调会议。双方对跨地区和重大、复杂的可疑交易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并将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共同对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审查分析。 :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大批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发现了一些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国家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了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