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对外地来京人员限制性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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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0:48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刘江)3月25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实施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此举意味着,对外地来京人员在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限制被取消,政府将对其实行与北京市民一视同仁的管理和服务。 据悉,《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制定
据了解,2004年底,北京市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360万人,占北京总人数近1/4以上,他们主要居住在城市周边的城乡接合部。 据悉,《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后,其中尚需执行的部分内容将由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市3个与之配套的政府规章替代。目前《条例》中尚在执行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其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三个政府规章来解决。《暂住证》《婚育证》仍将继续保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