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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7家单位被撤销文明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1:4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实习生张延华)经审核,由于不再符合文明单位标准和条件,昨天,西安喜友粮油连锁店和平路分店等7家单位被碑林区委、区政府撤销了文明单位称号。

  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7家单位包括:西安市喜友粮油连锁店和平路分店、西安市动物园派出所、西安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陕西省汽车检测店、碑林区古迹岭小学、碑林区大新巷小学、碑林区长乐坊小学。这些单位有的因经济的连年亏损、内部管理涣散、经常不参加
地区文明委组织的各项活动、难以起到文明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有的是因为单位的搬迁、合并等原因。经碑林区委、区政府重新考核后,决定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同时,一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市环保局等16个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市广播电视大学被授予文明校园称号,市公安碑林分局家属院小区被授予文明小区,柏树林街道菊花园社区等12个社区被授予文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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