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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公示508所中招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2:24 北京日报

  未上名录的学校不得招生

  本报讯 (记者刘昊)市教委昨天公示了今年本市具有招收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学校,共508所,未上招生名录的学校不得招生。

  今年北京市具有招收初中毕业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业
中专)和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已全部审查完毕,据了解,在508所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中,普通高中331所;普通中专50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76所;技工学校45所;五年制高职院校6所。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未经确认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初中在校生和应届毕(结)业生。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在毕业考试前到开设初中学段的普通中学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活动,不得随意扩大招生的区域和专业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违规截留生源。参加提前招生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和审批手续。统一招生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可从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中补录。

  据市教委负责人介绍:市民可通过已开通的“首都教育咨询热线”96391查询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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