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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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3:36 东南快报 | ||||||||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闭幕。54票赞成,2票弃权,实行了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宣告“寿终正寝”。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表示,90年代中期,这部随民工潮的涌入应运而生的管理条例,在当时有效地确保了北京市民的平稳生活。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及“乱收费”的清理整顿,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已经不适应国家的有关政策
据悉,《管理条例》废止后,其中尚需执行的部分内容将由国家有关法规及北京市3个与之配套的政府规章替代。《暂住证》《婚育证》仍将继续保留。 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透露,由于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北京市在2008年之前很难放开外来人员的户籍管理,仍然会对外来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并可能会有相关细则出台。 北京将面对人口膨胀难题 随着一项行政法规的废止,外地人到北京从事务工、经商等经济活动将享受与北京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与此同时,市政府也将因此要面对人口膨胀的难题。 按原来的规定,一个外地农民工如果要在北京合法打工,需要办理六七种证件,每年要交纳400多元的各种管理费用。对外来人口的限制废除了,现在人们担心北京人口急剧膨胀而超出城市的承载能力。 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如果仅仅取消了对外地人的歧视性制度,但没有通过积极的手段保障本地区居民的健康生活,也会造成新的不公正和社会矛盾。专家们说,控制人口的问题仅靠北京自身是无法得到最终解决的,要靠中央政府从全局进行调整。(来源:《法制晚报》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