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招加分考生须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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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4:20 扬子晚报 | ||||||||
广州讯 广东省《2005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于昨日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规定,符合可“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严禁高校利用招生调整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针对社会上风传的“本科院校不得实行补录”一事,今年广东暂不做变动,依然允许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广东省招办组织进行本、专科段的第二次录取。(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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