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招生规定出台今年不取消二次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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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5:01 深圳晚报 | ||||||||
广东高考招生规定出台 今年不取消二次补录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公示
广州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2005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于3月25日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规定,符合可“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 今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5日~18日。 针对社会上风传的“本科院校不得实行补录”一事,今年广东暂不做变动,依然允许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省招办组织进行本、专科段的第二次录取。本科及专科高等学校录取后期,根据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广东省招办组织进行本、专科段的第二次录取。 据了解,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组织承担评卷任务。 今年规定,符合可“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县级招生办公室公示,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附加分。(薛冰廖翊华) 作者:薛冰廖翊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