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城应拒绝烟草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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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5:12 深圳晚报 | ||||||||
犹抱琵琶、掩耳盗铃的烟草广告现在只能骗骗小孩子,所有成年人都知道那些顶着香烟品牌的经贸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兜售的是什么“货色”。广深高速上一个个这样的广告铺排开来,分明是竖立着一个个巨大的香烟盒。无法理解这样的广告竟然屹立在我们这座青春之城。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常识。如果一个人缺少了健康,那何谈什么生活质量?何谈什
实在不清楚这些广告是怎么冒出来的,知道的是前不久世界卫生组织主持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中国是签约国之一。《公约》中规定:《公约》生效后的5年内,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公约》还说,批准《公约》后3年内,“吸烟有害健康”一类的警示语警示图片要占到烟盒30%~50%以上。因为44%的人认为,他们在新的警示图片及警示语的作用下,正在考虑进行戒烟。 笔者想,如果允许有与烟草有关的广告存在的话,就只能做一种广告:拒绝烟草的广告。让“腐烂的肺或是漆黑的牙齿”成为广告的主体,让那些点烟的手因此颤抖,让我们终于自觉地对他人也对自己说:Nosmoking!(禁止吸烟) 作者:萧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