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决心降低旧城人口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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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7:51 黑龙江日报 | ||||||||
北京市25日于此间召开的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要降低旧城人口密度。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在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制定调整旧城城市功能和疏解旧城居住人口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居民迁出旧城,降低旧城人口密度,逐步改善旧城居民的居住条件。
此外,《条例》对违法拆除、改建、扩建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以及未按有关保护规划的要求和风貌修缮标准履行管理、维护、修缮义务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