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昨起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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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22:20 新民晚报 | ||||||||
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杨丽琼)施行了近十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昨天宣告废止。从此,外地来京人员除仍需办理暂住证和生育证外,在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卫生防疫等方面,将从法律上获得与北京市民一视同仁的对待。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布的最新数字,目前北京市实际居住人口为1524.4万人,其中在北京暂住3天以上、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登记手续的流动人口达364.9万。但由于只有1/3的
《条例》废止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不办理暂住证,公安机关也不能处以罚款,更不能责令限期离京。因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认为,仅靠暂住证、生育证来管理外来人员显然是不够的,应该尽快研究如何依法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目前在北京,只有办理住房贷款、学车申请驾照、银行挂失等,外来人员才需出示暂住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