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优惠”吸引货车异地登记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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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2:40 山西新闻网 | ||||||||
晋城交通稽查提醒:靠不住!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李吉毅)就内蒙古一家运输公司在晋城大肆宣传“购买养路费、运管费优惠”之举,晋城交通征稽分局今天表示,这种意在吸引晋城货运车辆到该地区登记挂牌的行为有违国家有关规定。希望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广大货运车主,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优惠措施。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这种所谓的“优惠”政策虽然在短期内能让车主得到一定实惠,可从长远来看存在以下弊病:机动车辆“异地挂牌”行为有悖《机动车辆登记管理办法》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管辖区的不予办理注册”的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擅自降低费、税征收标准,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可能导致更大的利益损失;外挂车辆长期在晋城地区从事货物运输的,符合车辆调驻条件,晋城交通征稽部门将采取强制调驻措施。 据透露,交通部将在近期出台全国统一的养路费征收标准,外地宣传所承诺养路费优惠措施到时将不可能兑现。(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