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黄结婚证见证经典爱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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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4:1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何薇实习生肖振中)“我家有张结婚证比那些国家一级文物结婚证还要早。”南坪李女士前天给本报打来电话说,“文物不文物的倒没什么,主要是比较有纪念价值。” 这张结婚证1951年2月颁发
原来有媒体曾报道:“2000年8月14日河南洛阳将一张1952年颁发的‘民政字2749号’结婚证书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因为,颁证时正值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出台伊始,宣传贯彻刚刚起步,阻力很大,此张结婚证是中国颁发最早结婚证之一。 记者昨日在南坪惠工路202号的李女士家,见到了这张结婚证书时间更早的订婚证书。两张纸张都有些发黄,边角也有破损,但上面字体清晰,颜色依然鲜艳。是李女士公公周仲清和婆婆陈代英的。 字号为“喜字第401号”的结婚证书上印着“兹因双方完全自愿并亲自到本区申请登记……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之规定发给证书。”同时还加盖了“重庆市第六区人民政府印”的红色图章(当时南岸区为第六区),时间为1951年2月22日。 另一张订婚证书是1950年11月16日的,据两位老人说,订婚证上的介绍人舒昌菊先生,今年都90多岁了。 “新娘”回忆 先订婚后结婚 看着结婚证上的照片,陈婆婆笑了,当时,一位亲戚介绍她认识了铁匠周仲清,虽然年龄相差九岁但“他是工人,成份好,又有一技之长”,不久两人便订婚了。陈婆婆笑着说:“自己父母思想传统,说如果没有订婚,两人不能单独一起耍。”而结婚时,父母又说“什么手续都要全,什么事都要做到才算真正成婚”,于是两人就去登记结婚了。 “呵,结婚那天吃了饭,我们还去相馆照了结婚照。”陈婆婆说。 同时,记者从重庆市结婚登记处了解到,去年我市大约有19万对新人登记结婚,平均每月至少有1.5万对登记。而此张2月份颁发的结婚证才排到第401号,可见当时登记结婚者并不是很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