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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自盗378公斤炸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7:0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周雪莲 通讯员 张建国)利用职务之便,盗窃自己保管的378公斤炸药和1圈导火绳,得逞后低价销赃。到3月25日,黔江警方将涉嫌偷盗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的犯罪嫌疑人、仓库保管员李加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追缴回散失在民间的炸药378公斤、导火绳1000余米。

  3月16日,黔江区公安局马喇派出所民警会同马喇镇政府安办工作人员,在对该镇高炉
村铅锌矿业公司进行例行性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放在保管室的一批炸药和导火绳不翼而飞。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据该公司仓库保管员李加林称:该批爆炸物品在春节期间其回家过节期间被盗,事后向公司领导报告。因后果严重,该公司一直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情重大,民警随即依法将李加林传唤到派出所审查。经过突审,李终于交代,其利用职务之便盗窃自己保管的378公斤炸药和1圈导火绳,得逞后,以低价分别销赃给同镇高炉村村民田永胜、李国胜等人,剩余部分用于开矿和借给他人。根据其交代,民警将田永胜、李国胜、冉某、田某4人抓获归案,并追回这批炸药和导火绳。

  5名涉案人员对以上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理查明:这伙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的村民均无《爆破证》等合法手续,所购买的爆炸物品分别用于修建房屋、村道及开采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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