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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地图赔款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7:3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因为未经湖南地图出版社许可在广告中复制《长沙交通新图》,一公司被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已经判决,湖南地图出版社获赔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湖南地图出版社于2004年5月编制、出版、发行了《长沙交通新图》。2004年9月发行该图的第二版。2004年10月,新振升公司大量散发《振升铝材楼盘使用分
布示意图》,图中除正面上部介绍该公司的情况外,中下部主要篇幅复制了《长沙交通新图》,并在地图上标注楼盘名称和“振升铝材”等内容。

  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湖南地图出版社对其编制、出版、发行的《长沙交通新图》依法享有著作权,新振升公司将地图复制到楼盘图的商业行为,没有经过出版社许可,侵犯了出版社的合法权益,使《长沙交通新图》销售数量减少,并影响了该图随载广告收入等其他收益,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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