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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一个病态狂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8:06 潇湘晨报

  聂树斌,一个被其家人和村里人描述为胆小、口吃和老实、内向的年轻人,未满21岁便被判“犯”强奸和杀人两罪而执行枪决。王书金的供述因与聂树斌“犯”下的奸杀案“撞车”而引发轩然大波。王书金又是一个怎样的人?昨日,记者前往河南荥阳市公安局,获准查阅王书金在荥阳交代的供述材料。与聂树斌有天壤之别的是,王书金是一个色胆包天的病态犯罪狂,从其供述来看,作案经过与当年警方破获的聂树斌案却存在三大矛盾之处。

  “他一连编了十几个名字和地址”

  “在砖厂打工8年从不回家,看到警察或穿迷彩服的人就跑,听到河北口音的人就躲”,这是王书金潜逃在河南荥阳时留给别人的印象。

  今年1月16日,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以查暂住证为由,将在辖区乔楼乡一砖厂内打工的“王永军”带回派出所盘查。“他先后讲了十几个名字和地址。我们经过查找,发现都没有这个人,一些地名也不对。”办案民警介绍,“王永军”的河北口音让他无法脱离河北省区域,结果警方越查离广平越近,王也越紧张。随后,民警在网上查到广平县有一个名叫王书金的人,涉嫌强奸杀人潜逃在外,已被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10年。“王永军”是否就是王书金?19日凌晨,民警与广平县警方取得联系。接电话的是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郑眼睛一亮:“查看一下这个人的眼角,看是不是有个记号!”荥阳民警发现“王永军”眼角果然有个好像胎记的记号。“没错!他就是王书金!”郑成月非常兴奋,立即驱车赶往荥阳。原来,1995年10月3日,郑刚当上侦查员,美滋滋地摸着腰里的手枪时,广平县南寺郎村的一眼机井里发现一具被人奸杀的女尸。通过排查,他认定王书金有作案嫌疑,但王此时已踪迹全无。10年了,郑成月已当上副局长,但一直没忘记“王书金”这个名字。

  一个病态的犯罪狂

  38岁的王书金知道自己再也包不住了。

  经荥阳市公安局民警和郑成月一行联合审讯,王书金交代,其在广平县和石家庄等地制造了6起强奸案,其中4起灭口。

  王首先交代了他在广平县十里铺乡泊头村将19岁女青年张某奸杀后把尸体投入机井中的这起案子。经警方查证,此案案发于1995年10月,直接导致王书金潜逃。随后,王除交代两起强奸案外,还交代了三起奸杀案:两起于冬天大雾天气作案,杀死两名单身妇女;一起便是目前广受关注的与聂树斌案“撞车”的康某被害案。

  “这个人有一种病态,以致成了一个强奸、杀人的犯罪狂。”这是荥阳办案民警对王书金的印象。据介绍,王15岁那年便强奸了一名8岁的幼女,因其当时的年龄按规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他成了广平县第一个被送到河北唐山少管所管教的少年。从此,王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走上了犯罪之路。在交代案情时,王不止一次地说:只要看见单身女性,他就想犯罪。王供认,他生长在河北省广平县乡下,从小没上过学,是个地道的文盲。

  曾因4000元卖掉亲生子被拘留

  据王书金供述,1995年他将被奸妇女扔到井里。后来因尸体被村民发现,他“就慌了”,先是逃到山东聊城,后又坐车到石家庄。因活不好找,他到了河南安阳,最后在郑州安下了身,辗转于各砖厂靠自己的蛮力赚饭吃。王打工的同事大多来自偏僻的地方,层次不高,其普通的民工形象也让王书金不引人注目。1998年春节过后,王书金不顾老家有了一个老婆和儿子,仍与来自湖北的马金秀同居,两人生下两男一女三个孩子。1999年,王书金与马金秀的第一个孩子出世,但王在儿子出世才一个星期,就以4000元卖给了别人。后来,王还因此被警方拘留,但检察院最终没有批捕。遗憾的是,王犯下的其他事当时没有被深挖出来。可笑的是,连亲生儿子也可以不要的王书金在其同居女友眼中,却“觉得他这个人挺老实”。据马金秀称,在两人同居的7年中,她没有见过王书金的身份证,也没有问过王书金老家的情况,甚至连王书金的真名都不知道。在警方盘问她时,她一直称王书金为王永军。

  在王的供述材料中,记者发现,王竟记不清自己母亲的名字,自己的大姐、二姐、哥、二妹的年龄也不知道。

  王的供述和聂案报道有冲突

  据广平县警方介绍,王书金交代,1993年农历10月16日下午,他携带铁锹在本村东北闲逛时发现一妇女独自行走,见四周无人,上前拦劫并将其强奸后用腰带勒死,后用随身携带的铁锹将其尸体掩埋于本村东北一机井房南侧的农田里。

  根据其指认的抛尸地点,今年1月21日下午,民警挖出了受害人张某的尸骨。这起案件警方当时并未掌握,但在10多年之后,王书金仍精准地指认了作案、埋尸地点。一位民警介绍,王书金主动交代的这一案件因此有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定王书金的罪。

  但现在的焦点是,王虽然供认了其10多年前在石家庄郊区奸杀康某的作案经过,也指认了被害案的发案地点,但这尚不能完全断定王就是杀害康某的元凶。“早在10多年前,在没有其他旁证的情况下,根据王的口供,也可能会判定他是凶手。但现在办案已不能单凭口供了,更不用说此案早已结案,还毙了一个人。”一位民警表示,目前的尴尬正在这里。

  记者昨日查阅王书金的供述材料时发现,王的供述与10多年前关于聂树斌案的报道也有一些矛盾之处:1.关于作案时间,王称是中午;而报道说是下午。2.关于作案经过,王称是“躲在玉米地里等着,当那女的骑车过来时,我从玉米地里跳出来,朝那女的猛推了一把”;而报道说聂是“尾追上前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3.关于杀人手段,王称是“没起身直接就把那女的掐死了”;而报道说聂“又用衬衣将其勒死”。

  这些矛盾之处,谁是真的,还有待查证。但截至昨日,河北仍无哪家单位通报此案复查结论。

  本报特派记者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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