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统一烟草新价格标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8:38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北京市卷烟零售市场从4月1日起将使用新的价格标示,新标示对标价方式、标价内容、标价位置的填写、印制和发放等都做出了新的统一规定,以加强卷烟市场的明码标价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26日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新的标价签由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统一设计印制,新规定要求标价签必须标明卷烟的名称、产地、软硬包装、颜色、支长、焦油含量、零售价格等内容,并由指定专人签章。标价以“条”为单位,单盒价格按标价折算,此外雪茄烟可以以“支”为单位。从事涉外卷烟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应当使用中、英文对照的标价签明码标价,实行人民币标价和计价结算。 据介绍,从大连、福建等地规范卷烟市场明码标价的经验来看,市场状况、价格秩序都有很大改善,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程度大大增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