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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不准排放 济南城市排水许可制度4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9:39 大众网

  本报济南3月26日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了解到,自4月份起,济南市将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济南市供排水监测站对排放水质进行检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污水才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已建成项目,将由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在一年内重新清理登记,核发《排水许可证》。不达标的,一律不准排放。

  济南城市污水乱排乱放是个老问题。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一“老大难”,市里决定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新增排水户在排水前,需提出“排水许可申请”,并持有关资料和图纸,到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提出申请后1个月内将获办理或答复。济南市供排水监测站将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对排放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氮、磷等31项水质污染指标进行检测。对经检测达到规定标准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排水许可证》。拿不到许可证,将不能排放污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济南市供排水监测站已具备147项水质监测能力,拥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国际顶尖分析仪器,达到了国家城市供排水行业最新水质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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