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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涉台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1:19 东南早报

  《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早报讯“根据《反分裂国家法》,作为面对台湾的福建省,将进一步整合地方资源,加强涉台立法,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所作的表示。

  张家坤说,从1990年以来,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州、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200多部地方法规中,50多项法规含有侨台条款,制定专项的涉台法规10项,尤其是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七项专项涉台法规中,不少属于全国首创。他认为,通过地方立法规范闽台经济贸易往来、人员往来、文化交流等,有利于保障在福建的台湾同胞人身权、财产权,保障台胞子女在闽的受教育权,享受与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使台胞不仅感受到在祖国大陆能赚到钱,还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张家坤表示,福建省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已将《福建省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同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开展对海峡两岸交往中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闽台农业合作、旅游合作、渔工劳务合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为相关立法做好准备。

  此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要在适当时候组织人大代表对福建省贯彻涉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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