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华同志逝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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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1:20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顾问杨春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3月24日凌晨1时20分在津逝世,享年89岁。遗体已于昨天火化。 杨春华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专门派人到家中悼念并向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以各种形式悼念并向家属表示慰问的领导同志还有房凤友、宋平
杨春华同志,曾用名邓梦熊、杨志刚,1915年11月生于河北省藁城县南营村。193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1月转为中共党员。历任河北省藁城县团委书记,中共藁城县委组织部长,赵藁栾中心县委委员、冀南第一特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冀南区第一地委常委、组织部长,热河省热西地委常委、组织部长、热西地分委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广州市人事局副局长、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监委副书记,广州水泥厂党委书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监委专职常委,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顾问等职。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杨春华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是一位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忠于党、忠于人民,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他胸怀豁达,顾全大局,具有很强的党性原则。他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严谨细致,善于协调,处事稳健,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他待人诚恳,平易近人,关心同志,联系群众,深受法院系统干警的爱戴。他作风正派,生活简朴,廉洁奉公,对子女要求严格,充分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杨春华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英勇奋斗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