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将可依法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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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2: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北京电 在昨天召开的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说,国务院已经通过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四年规划,国资委将用最后四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闭破产工作。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四年后,国有企业将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按照市场规律,依法实施破产。 为了使运行状况不佳的国有企业更好地退出市场,中国政府在职工安置、破产财产处
邵宁昨天还表示,国资委今年将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使国有企业中决策与执行层分开。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