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瘾君子”抢劫“毒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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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3:51 桂龙新闻网 | ||||||||
近日,广西灵山县法院对一起涉及毒品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案中抢劫的实施者“瘾君子”和被打劫的“毒贩子”均被判刑。 2004年7月27、28日,居住在灵山县金山塘村的李纪盛在其家附近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陈世欧等人。陈世欧、陈继赞、劳金等5人见李纪盛在贩卖毒品时不好说话,总是要现金才肯出卖,而且总要在数量上打些“折扣”。于是,陈世欧等几人密谋要抢李纪盛
次日上午,这群“瘾君子”以购买毒品为名将李纪盛引出。陈世欧等人试探确认李纪盛身上带有毒品海洛因后,用手勒住李纪盛的脖子后将其摔倒在地上。李纪盛极力反抗,陈继赞即从身上抽出刀恐吓并用刀背敲打李纪盛腿部,陈世欧从身上取出自制手枪向李的右上臂开枪射击。将李纪盛制服后,这群“瘾君子”抢去李纪盛身上的毒品海洛因20小包、现金420元、手机1台。实施抢劫得手后,陈世欧、陈继赞、劳金等人分别搭乘摩托车逃离现场,将抢劫所得的毒品及赃款进行分赃。 2004年8月,灵山县警方分别将“以黑吃黑”的陈世欧、陈继赞、劳金等人和“毒贩子”李纪盛抓捕归案。 最近,灵山县法院在一审判决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纪盛有期徒刑3年;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陈世欧、陈继赞、劳金等有期徒刑7年、5年、2年,责令其赔退人民币940元给李纪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