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内消灭包工头 民工工资将由邮局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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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5:4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27日消息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最近针对解决民工权益问题加大落实力度,各部门接连推出具体措施: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正式实施;北京民工和其他上班族一样每天打卡,工资将由邮局发放;年内消灭包工头。 建筑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出台企业不能自拟合同签约
今起,在京建筑企业不能再用自拟合同与外地农民工签约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宣布,专门用于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正式实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徐树理说,按照新规定,今后建筑施工企业不仅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还应当载明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内容。 合同中着重约束施工方的条款有:明确每月发工资时间、办理医疗和工伤保险;而特别约束农民工的条款则有:离职前应书面告知、因个人失职要赔偿等。 农民工上班时也须打卡 可凭此卡到邮局领取工资 昨天,北京市建委公布了“《2005年北京市来京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建委法律援助站主任谭祺透露,为了规范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问题,市建委将在近期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通过这张卡,农民工可以从邮局领取工资。由于这张卡还可以记录农民工平时工作的动态信息,因此,农民工也要像上班族一样,每天工作前先打卡。 为了确保工资的准时发放,这次市建委特意规定,新进京和2004年度发生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都要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该账户的预留款,要达到该企业劳务合同总价款的10%。 今年,北京建筑市场将消灭“包工头”。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要严禁非建筑业企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招雇农民工从事建筑工作。同时,建筑企业也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此外,有关部门将在上半年对建筑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对于违规企业,除了视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外,还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市建委的行业信用系统,并予以曝光。(编辑 言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