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9条禁令保护“小洋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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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21: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3月27日电(记者胡梅娟)为保护天津现有的历史风貌建筑,天津市推出9条禁令,以维护“天津小洋楼”这一特有的城市建筑格局。 天津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这座城市现有的各类历史风貌建筑,汇集了国外典型建筑风格和艺术形式,也凝聚了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史的发展轨迹,融合东、西方文化传统特点的街区和建筑物,构成天津城市发展的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
为让更多人欣赏到原汁原味的“天津小洋楼”,天津市政府要求“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历史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合理使用,保持整洁美观和原有风貌”,并规定禁止9类行为:在屋顶、露台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拆改院墙;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等。(完)(责任编辑:姚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