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刑并用"值得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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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21:48 法制晚报 | ||||||||
3月24日上午,郑州市交巡警支队5辆交通安全宣传车正式上岗,车内装备了VCD,车身上喷绘了以“四看、四让”为内容的宣传标语。今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法”后,将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被请上宣传车看事故光盘,并现场答写一份交通安全常识的考题,答对后才能走人。答不对的照样缴纳罚款(3月25日《郑州晚报》)。 说来不怕你笑话,我并不怎么会“走路”,也没有人具体地教我怎么“走路”。什么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秩序,处罚只是实现立法目的的手段。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知识相对匮乏的情况之下,通过罚款来“传授”交通知识,受罚者内心不服;实行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先进行交通知识教育,不行再予以处罚的处理办法,是实事求是的做法,也是贴近执法最终目的的做法。成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