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超3次须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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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22:3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交通部门获悉,交通部等部门近日下文,要求进一步抓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营运驾驶员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要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货运法律法规、货物装载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并重新考试。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管理机构将根据去年记录的超限超载违法信息,对部分超限超载严重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
交通部要求,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责令改正;有违法收入的,没收违法收入,并处违法收入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收入或违法收入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的道路运输站(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各地必须采取多种手段抓好治超工作,力争到今年底,全国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 作者:姚毅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