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建立个体户经济户口划分信用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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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2:56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个体经营户的信用好不好,今后也都将被记录在案了。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向各级工商机关发出要求,对个体户建立经济户口,划分信用等级。 据介绍,工商部门将建立个体经营者的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将个体经营按照信用好坏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信用好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将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严重不守信的个体户,建立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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