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堵漏”亟待外力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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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3:39 山西新闻网 | ||||||||
[新闻回放]据本报昨日报道:中国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员工翟昌平利用工作之便,从1999年开始到潜逃前,挪用银行资金600万美元左右,大部分赃款用于赌球和挥霍。其日前在潜逃地黑龙江省阿城市被警方抓获。 近年来,银行系统案件层出不穷,而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大,少的数十万,多的达数亿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人们不禁质问:银行的内控机制怎么了?
事实上,作为经营特殊商品的银行,其规章制度可谓多如牛毛,而且规范程度、处罚力度也高于和严于其他行业,由此人们称银行为“铁规章、铁算盘”单位。但为什么在如此严密的制度约束下,还有如此多的案件发生?从这些案件发生的过程看,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一方面,没有严格执行,人为地简化了操作程序,或者是用感情替代制度,存在“我们在一块工作多年,我相信他不会作案”的思想,另一方面是因为遵循的是“人治”,也就是说,员工的操作,是按领导意图进行的,在这里,领导的话语、指示就是“制度”,甚至高于规章制度。这使得银行工作人员虽然处在“行有章法、动有约束”中,实际上却是置身于制度要求之外。 按照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每家银行都设有内审部门(包括对业务监督和案件防范),专门负责对各项规章的落实,还要定期对银行经营的所有业务进行现场稽核,但是我们明显看到,凡是涉及金额比较大的案件,都是嫌疑人长时间地违规操作后才在不经意间败露的。显然,银行的内审工作走了过场。 鉴于此,我们应该健全外审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改制,走股份制经营之路已成共识,因此,引入外审机制不仅是时下案件频发的形势所迫,更是保持国有股份制银行今后健康发展的需要。郭激雷(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