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车内吸烟要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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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5:43 北京青年报 | ||||||||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实施——— 天津 新华社天津3月27日电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给出租汽车行业和乘客立了新规矩,出租车司机在车内吸烟会被罚款,乘客带宠物司机
按照新条例规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驾驶员,今后要有3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和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的哥”年龄要在60周岁以下,“的姐”年龄要在55周岁以下,还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司机应按规定收费,出具专用发票,不得多收费;不得私自调整、改装里程计价器;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运营等。违反以上规定的,市客管办可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对私自调整计价器的,将吊销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另外,如果出租车司机衣着不整洁、语言不文明或在车内吸烟等,天津市客管办可以对其处以最低50元的罚款。 想搭出租车的乘客,也要遵守新条例的不少规定。对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品或者携带违禁品、污染物品、动物乘车的乘客,“的哥”“的姐”有权拒载。乘客倘若是传染病患者或者无人监护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出租车司机也可依法拒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