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药品仨月曹县农民获刑一年半被罚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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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7:44 大众网 | ||||||||
本报曹县3月27日讯(通讯员邓海防记者黄体军)曹县大集乡农民晋某因无证经营药品,近日,被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15万元,并对晋某违法经营所得予以追缴。 2004年3月28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曹县县城一居民楼内,有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接到报案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与曹县食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涉嫌无证经营药品对晋某依法立案查处,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晋某无证经营药品数额已达14.9万余元,后将该案移送曹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晋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金额14.9万余元,扰乱了药品市场管理秩序,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