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会确保行政长官选举能够依法和如期推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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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7: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三月二十七日电香港政制事务局长林瑞麟今天在此间表示,现阶段政府首先要做好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另外要做好各方面的安排,确保七月十日行政长官选举能够依法和如期推动。 林瑞麟今天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政府已有通盘策略,应付一旦有人就补选特首任期提出司法覆核。他表示,政府会视乎事态发展,决定会否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平息争
他说,如果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应按照香港的法律制度处理,若终审法院认为事件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在判决前提请人大常委解释基本法是理所当然的做法,而政府只会在“很独特和必要”时才会提请人大释法。 他表示,香港市民已接受今年七月补选的特首任期是两年,加上立法原意清晰,因此毋须修改基本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