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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性福” 法院准许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7:5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女子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后,夫妻生活不能正常进行,影响了双方的感情。老公为了追求“性福”生活两次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家住渝中区的谢强与妻子王美结婚已经17年了,并有一个女儿。本来一家三口和睦相处感情融洽,但近年来,夫妻双方时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特别是王美在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后,夫妻间就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于是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2003年,谢强和王
美再次因为一些琐事发生纠纷,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导致两人开始分居。2004年谢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虽然那次法院并没有判决两人离婚,但两人的感情丝毫没有得到改善。不久之后,谢强再次起诉到法院,以没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日前,渝中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美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后夫妻双方生活不能正常,影响了双方的夫妻感情,并且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谢强于2004年起诉离婚未果,之后双方关系没有得到改善,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判决准许谢强与王美离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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