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性福” 法院准许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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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7:5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女子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后,夫妻生活不能正常进行,影响了双方的感情。老公为了追求“性福”生活两次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家住渝中区的谢强与妻子王美结婚已经17年了,并有一个女儿。本来一家三口和睦相处感情融洽,但近年来,夫妻双方时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特别是王美在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后,夫妻间就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于是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2003年,谢强和王
日前,渝中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美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后夫妻双方生活不能正常,影响了双方的夫妻感情,并且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谢强于2004年起诉离婚未果,之后双方关系没有得到改善,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判决准许谢强与王美离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