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处罚让违规建筑“瘦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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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7:5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郑亮 通讯员 刘群利)原本规划10层的房子变成了12层,老百姓用一辈子的血汗钱买来的房子却是“违规建筑”。由于目前实施的《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对于擅自“变高”、“变胖”的违规建筑的处罚金额不足开发商利润的20%,违反规划的现象屡见不鲜。尽快修订《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重处罚保障市民利益的相关建议,由渝中区人大代表同时提交到市人大和渝中区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上。
违规罚款不过“九牛一毛”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土地、资金和建筑成本相对固定之后,开发商的利润高低主要看市场销售了,但这里有一个变数,就是项目规划。例如,开发商买下一块10万平方米的住宅开发用地,总价1000万元。如果容积率是1∶1,则可建10万平方米住宅,那么每建筑平方米的土地成本就是100元;若将容积率提高到1∶1.5,则可建15万平方米住宅,每平方米的土地成本可大大降低。假设市场销售价格不变,那么提高0.5的容积率或许意味着利润增加50%。 在此情况下,重庆市规划部门曾对随意增大面积的行为罚过款。渝中区规划局负责人曾哭笑不得地说,没想到结果开发商排起队来缴钱。按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你只能罚他200~300元,但他修好卖出去一个平方米就是3000元。 加重惩罚让其无利可图 对此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应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对违反规划审批方案所修建的建筑,要么由政府作没收处理,要么由规划部门按商品房交易价格给予处罚。对任何开发项目,在施行质量监理的同时,也设立规划执行监督机构,以确保规划审批方案的贯彻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