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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参保人员大病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8:02 天津日报

  本报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局协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让人民群众看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一是下发了《关于民政管理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以及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为5291名民政代管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以及军队退休干部解决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二是下发了《关于调整一次性医用材料支付标准的通知》,控制了高额医用材料费的过快增长。三是下发了《关于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适应了不同经济条件用人单位的参保要求,解决了广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四是下发了《调整大额医疗救助费筹资标准的通知》,保障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五是下发了《调整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执行标准的通知》,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到一、二级医院治疗,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六是调整药品目录,新增药品248种并报劳动保障部审批。七是会同财政部门解决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问题,近日将下发文件,解决涉及2.5万余名社会办理退休人员和计划内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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