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灯下漫谈)学学宋鱼水的“三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8:1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湖北日报)陈保忠

  最近媒体宣传的“法官楷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女法官宋鱼水,在办案中严守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准则,始终做到“不轻视小额案件,不轻视困难群体,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利”。笔者以为,这“三不”应该成为每一位法官的座右铭。

  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当事人的一切合法权利,都应该得到法官的依法重视和保护。但现实中也有个别法官办案“看人下菜”,使当事人某些合法权利难以得到公正的保护。

  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应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正,维护所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事平等。宋鱼水的“三不”,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精神。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