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行中华鲟保护区封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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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9:43 中国环境报 | ||||||||
根据日前通过的《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从今年起,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将实行封区管理,禁止从事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保护中华鲟幼鱼和产卵成鱼群体。 位于长江口的上海市崇明岛东滩附近水域,是中华鲟幼鱼惟一的天然栖息地及中华鲟成鱼洄游的必经通道,被称为中华鲟的“幼儿园”和“待产房”。2002年,上海市政府确定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说,对自然保护区实行进入人员总量控制和一定期间的封闭管理是世界各国自然保护区的通行做法。针对中华鲟的活动特点,每年5~9月是中华鲟幼鱼及产卵成鱼群体集中活动期,因此上海决定将这段时期确定为封区管理期,在此期间禁止捕鱼。在非封区管理期间,渔民进入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的,也应当依法办理捕捞许可证。考虑到环境的承受力,今后即使是进入中华鲟保护区进行科学研究等活动的人员,也必须遵守总量控制的原则。 除实施定期封区措施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六类行为,包括排污、爆破、钻探、挖泥、开垦以及滥捕水生动植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