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呼吁修订《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温建敏 陈琦钿 陈晶晶 余亚莲)重婚、非法姘居、家庭暴力近年来已发展成为广州妇女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而现行法规对这些行为缺乏规范。为此,市人大代表、市妇联主席李瑾领衔提出议案,建议具体对重婚、非法姘居作出具体界定,细化具体的家庭暴力赔偿金额。据李瑾介绍,2001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把重婚、非法姘居、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列入离婚的法定理由和赔偿依据。但是,这几年重婚姘居、家庭暴力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因家庭暴力问题到广州市妇联投诉的,2002年有166宗,2003年有183宗,2004年有116宗,因丈夫重婚姘居婚外情而到广州市妇联咨询离婚事宜的妇女则有:2002年有592宗,2003年有836宗,2004年底有845宗。李瑾认为,这些在婚姻家庭中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的原因复杂,如封建夫权思想根深蒂固,妇女的经济地位与男子不完全平等,但现行法律包括修订后的婚姻法,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还不够清晰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操作性不够强、司法救济手段不够充分等也是原因之一。议案中指出,《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实施已九年,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妇女权益被侵害的表现形式与过去有很大不同,原来的《规定》,有的已显滞后。目前,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国家上位法修订后,该《规定》也应随之修订。为此建议将修改《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列入《2003-2007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及早修订。议案中对建议修改的内容包括加强对妇女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保护“外嫁女”权益外,还特别提到应在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的界定、损害后果的认定、损害赔偿金额等方面加以细化和具体化,对这些行为的其它处罚手段加以规范。
11项议案获大会通过又讯 广州市人大代表李瑾等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的议案等11项议案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这11项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审议或审查,相关意见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本次大会确定11项议案,创历史新高。与往年相比,大会主席团会议确定的议案不再直接交由政府部门办理,而是由市人大法制委审议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调研、审查后,将审议结果或者相关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最后才交政府部门办理。(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