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丰37名公职人员述职报告未获县人大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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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0:3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清丰县5名政府组成人员,32名法院、检察院人员的述职报告未能获得县人大常委会的通过,理由是报告“敷衍塞责,内容空洞、雷同”。如果这些人修改后再次递交的二次审议仍不能通过,则必须到县人大常委会当面述职。 近日,清丰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对由县人大选举、任命的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法检两院副职及科级以下
清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再次审议时,如果谁的述职报告仍未通过,其本人必须到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当面述职。(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