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规范导师职责:防止研究生成廉价劳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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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4:46 深圳晚报 | ||||||||
上海消息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大学近日制定《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职责(讨论稿)》,其中一条引人关注:“导师不得把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 对于未履行育人职责的导师,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甚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分。
学生:“廉价”与否自有尺度 是否被当作“廉价劳动力”,学生心中自有尺度。许多学生说,导师与学生是师生关系,而不是老板和伙计的雇佣关系。“我们不会去计算自己为导师的科研课题做了多少贡献,应得多少经济回报;我们更看重能从导师派给的任务中学到多少东西。如果确实有收获,导师即使不给酬劳,我们也愿意参与。” 学生们定义“廉价劳动力” 一是导师让学生参与的课题是否与学生科研方向有关。有的导师从企业搞来一些项目,研究层次并不高,与学生的研究方向也风马牛不相及,却硬拉着学生参与,浪费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二是导师让学生参与的课题是否有利于学生提高科研能力。 导师:牢记职责把好分寸 上海大学这一新规定在该校教师中得到普遍认同。有导师说:“‘廉价劳动力’虽然看上去比较难界定,但只要我们明确自己教书育人的职责,而不是把学生当作赚取名利的工具,还是能作出正确界定的。”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