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有权拒载醉酒者是个伪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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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8: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刘世均 从今年6月1日起,天津市将正式施行新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新条例中规定,想搭出租车的乘客,要遵守新条例的有关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品或者带违禁品、污染物品、动物乘车的,“的哥”、“的姐”有权拒载;乘客倘若是传染病患者或者是无人监护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出租车司机也可依法拒载。
(见《北京晨报》3月27日消息) 笔者认为这一做法不妥,这个规定要改。一个人醉酒,他可能心中清楚,想拦辆车快些回家,如果一辆车不停、两辆车不停,他可能就回不了家,如果把他送到家,什么危险也不会出现,其家属有可能会很感激他,给他双倍的车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要借点酒劲,把你车砸烂怎么办?往你出租车身上撞怎么办? 至于乘客携带的危险品或违禁品,司机没有办法认定,更没有权力要求乘客打开行李包裹。你说的哥载不载客? 如有一位有精神病的人,表面看不出来,你怎么能认出这人有病?还有那些有传染病的人,你怎么知道他有这个传染病?真是知道他是传染病者,你就有权让他下去,他要上医院怎么办?如果他要濒临死亡,家属怎么把这位病人送到医院? 出租车的服务水平是一个城市科学文明的表现。要解决的哥安全和收益,可想想其他办法。制定一个制度,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维护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个制度是不科学的。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