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规范社会用字理顺管理权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8: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欢渡春节”、“修么托”、“打汽补肽”……这样的别字你已见怪不怪了吧?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陈红英提出建议:修订《广州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规范社会用字。 据了解,2000年我国首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台。可是近年来,广州市部分地区的店招、商标、广告等用字不规范现象仍
陈红英代表发现在公共场合的告示上和出版物上,经常出现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的现象,如“鸡旦”(蛋)、“扦(插)座”之类……这些错别字不仅影响广州城市形象,还潜移默化影响着下一代。 产生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陈红英代表认为,广州市政府于1995年已颁布《广州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但随着社会的变化,一些条文已不适合工作的需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为社会用字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不明晰,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的权限和职责不明确,导致执行难。 陈红英建议广州市政府参考其它地市的做法,重新修订《广州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明确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骆苹 曾璇 罗颖 杨媛)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