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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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21:25 新华网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奖励为发展我国科技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决定,授予“辛道路的指标理论与在非线性哈密顿系统中的应用”等28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等2项成果国家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奋力攀登、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不断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