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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行长就房贷利率上调和银行改革等答问(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05: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第二,我国的储蓄率非常高,储蓄被大量地用于投资,而投资又有些局部过热,所以今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讲了,要扩大消费,通过消费来拉动内需。而如果存款利率水平很有吸引力,这与扩大消费需求也是有一定矛盾的。

  第三,储蓄转化为投资,应当是通过多种渠道实现的。有通过银行的存贷款系统实现
的,有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的,还有通过直接投资实现的。从总体上看,现在太多的社会资金集中走银行系统,较少的钱走资本市场,直接投资也偏少,所以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或者说债务股本比例偏高。因此,我们也还要考虑让一部分社会资金去选择银行系统之外的其它投资渠道。

  综上所述,存款利率政策并不是以实际利率是否为正为单一目标的。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要综合考虑各种经济因素。

  四问:为什么要调整房贷政策

  消费者不能认为不管未来房价走势如何、物价走势如何,房贷利率总应是低利率。商业银行也不能对目前的房贷业务状况过于乐观

  记者:央行已在3月16日宣布,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不再对房贷实行优惠利率;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提高到30%。社会对此反响强烈,也有不同的看法。请问央行出台这项政策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周小川:房地产价格上升偏快,如不加以调控是有风险的,对未来要购房、租房的广大居民也将有损害。同时,房价涉及多项政策,是难以用一种政策来单独调控的。货币政策是一种总量政策,不可能将各方利益都平衡到最好的位置上,总是有得有失、有利有弊的。

  央行出台这项政策,首先是为了引导消费者对未来的资金价格产生一个合理的预期。现行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其利率是按年度调整的浮动利率,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不是固定不变的。不能认为不管未来房价走势如何、物价走势如何,房贷利率总应是低利率。过去,我们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叫“优惠利率”,这个词容易给人一个误解,就是不管经济形势怎么变化,房贷利率总是“优惠”的。可以观察到,有些人对未来风险的判断有所不足,比如,其房价与收入之比是偏高的,也就是说还贷负担重、时间长;还有一些消费者买的房子面积比较大、档次比较高,投入比较大。这些,都需要消费者对未来利率变化可能产生的支出负担和风险有所认识、考虑。房贷利率的微调是对消费者的一个风险提示。

  更重要的是对银行的提示。我国的房改是上个世纪末启动,并在近年基本完成的。房贷对很多银行来说都是新业务,与传统的贷款相比,它是一个好的成分,所以银行发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很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的房贷业务没有经过两方面的考验:一是业务开展时间的考验,我国的房贷业务开展没几年,所积累的数据尚不足以看出中长期的违约率水平;二是经济周期的考验,现在经济处于兴旺周期,但市场经济是有景气变化的,当经济进入下行调整期时,很可能违约率就会上升。因此,不能对目前房贷业务的状况过于乐观,甚至放松贷款审查和管理。央行调整房贷政策,为的是提醒商业银行要增强风险意识,要在深入研究和估计存款成本、费用成本、中长期违约率等基础上,拿出自己发展房贷业务的判断来。

  此外,目前全国的房地产价格很不平衡。大多数城市的房价在上升,其中有一些城市上升偏快,还有一些城市上升过快,无法用一个全国统一的政策来调控。所以,这次房贷利率调整,体现了“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的原则,赋予商业银行、各地银行公会自行定价的灵活性。我们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央行的“窗口指导”、银行公会的自律机制和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管等,来决定是否需要对当地房贷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

  五问:下一步将怎样调控房价

  下一步,如果基准利率有必要进行调整,其调控作用也同样作用于房地产价格

  记者:那么,下一步,央行会不会出台新政策来防止房价的进一步上涨?

  周小川: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主要还是依靠基准利率政策(各国名称不尽一致)来对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但在本次房贷政策调整之后,除了公积金贷款仍体现大致等量的利率优惠外,商业性房贷利率和同期贷款利率已经一致。下一步,如果基准利率有必要进行调整,其调控作用也同样作用于房地产价格。

  利率政策针对的目标比较多,包括经济增长、就业、消费品和生产者价格、资产价格等,房地产价格只是资产价格的一部分。如果其中的大多数指标都有一致的动向,我们当然会通过利率政策来调控。但有时这些指标显示出一种矛盾的状态,有的指标往上,有的指标往下,究竟以哪个指标为主来判断形势和运用利率政策,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六问:案件会不会影响国有银行改革

  虽然发生了一些案件,但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总体进程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记者: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有这么一个比喻:财务重组方面的进展被比作“物理变化”,公司治理方面的进展被比作“化学变化”。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革以来,已经发生了一些案件,有人说,这意味着改革并没有使其产生“化学变化”。对此,您有何评论?这些案件对中行建行的上市、工行农行的股改会不会产生影响?

  周小川:如果按照你说的比喻来看,中行、建行的“化学变化”应该说已经产生了。一是两家银行已经建立并逐步改进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二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三是改革了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四是已在改善信贷文化;五是开始尊重股东利益。

  总的来看,现在两家银行在公司治理等诸多方面是明显向好的方向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过去不好的东西就全部消除了,随着改革的深化,它还会有所暴露。但是,大家应该有一个量的概念,也就是说那些不好的东西是比以前多了还是少了,这应该能够看得出来。财务重组在一个较短的阶段就能完成,但公司治理等的进展需要花费比较长的时间,是伴随改革不断完善的过程,现在起步了但不可能立刻达到最佳状态。拿不良资产来说,商业银行面对多项风险业务,会产生一些不良资产是正常的,关键是看新增的数量有多大,是不是当年合理的拨备所能覆盖的。如果覆盖不了甚至侵蚀资本,就说明是不健康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要对新产生的不良贷款和案件有个量的判断。

  谈到案件的影响,我想大家在每一个案件发生后,都会认真思考和吸取它的经验教训,以便以后做得更好。我认为,虽然发生了一些案件,但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总体进程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每一项内容都是本着注重实效、一步一个脚印的原则来进行的。一方面,吸取案件教训,会使改革向前走得更好;另一方面,案件本身也说明旧的体制、机制的东西还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因此,也只有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明天更好。

  七问:四家国有银行今后将怎样改革

  中行和建行已基本达到了资本市场的主要标准。工行和农行的改革也必然要向前推进

  记者:您在今年“两会”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行和建行上市不会太远了,能否解释一下这个“不会太远”的含义?工行和农行的改革有没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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