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不超2名 奖金5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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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08:04 新华网 | |||||||||
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我国设立了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获奖者的奖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这些奖项每年评审一次。(责任编辑:徐鹏)(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