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叫停饭店谢绝自带酒水条款 违者可罚款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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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08:14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周崇华 实习生黎彦宁)“本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本酒店最低消费不得低于ⅹ元”,像这样的“霸王条款”,从今年4月1日起,将在宁夏银川销声匿迹。违者,除没收违法所得外,最高将被处以5000至10000元罚款,或停业整顿,暂扣营业执照。 据了解,近年来,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每月都要接到消费者对于宾馆、饭店“禁止自带酒水”,“限定最低消费”,“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或变相收取所谓“开瓶费”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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