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努力缩短住院日等六剂猛药医治“看病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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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08:35 大众网 | ||||||||
生活日报济南3月28日讯(记者 高俊峰 实习生 沈潜)基于对2004年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检查的结果,省卫生厅今天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医药费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通知》,要求省部属医疗机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 努力缩短住院日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周六、周日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都要正常安排手术。原则上择期手术的术前住院日一般不超过3天,急症手术要确保随时都能开展,由于患者自身不具备手术条件或者医疗机构确有困难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时,医护人员必须向患者解释清楚,并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对于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开展手术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助。但这些费用应当在正常分配中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转嫁给患者。 重复检查要打住 通知指出,今后省内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检验单据又能随同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省部属医疗机构应对其予以认可。由于临床检验结果错误导致的相应责任由出具临床检验报告单的医疗机构承担。 对于影像学检查,凡拍摄部位正确、影片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的X光片以及CT、MRI片,病人病情稳定未出现异常变化的不应重新拍片。因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确需复查的,要向患者说明原因,征得其同意。 高值耗材患者自选 对于同一种耗材,无论是高档的还是低档的、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只要是市场上合法销售的,医疗机构都应当予以配置,以适应不同消费层次患者的需求。对于患者具体使用哪一种高值耗材,医疗机构应当首先向其说明能够提供其选择的品牌、价格等,解释清楚每一种高值耗材的特点和性价比,由患者或其家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使用哪一种耗材,对于征求患者意见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如实做好记录。 合理用药须三项监控 首先,各医疗机构每季度要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对于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给予淘汰;其次,要对使用了被公示药品的医师,按照其用药量多少进行排序,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排在前10位的内部通报;第三,要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或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每次抽查数量应不低于执业医师的10%,每季度通报一次。 抗菌药应规范使用 各医疗机构要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首先要严格抗菌治疗前的标本送检及细菌药敏培养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进行抗菌治疗前,应先留取相应样本,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有针对性地予以抗菌治疗;其次要严格执行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的规定;第三是加强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确保准确、快速出具药敏试验结果,以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尽快推广单病种控制 要选择本机构疾病发生频度较大、经济负担较重、病种临床治疗效果较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5月1日起正式实行。原则上每个二级专业都应当选择至少两个以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进行质量和费用控制。最高服务限价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认真执行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