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别让“出国淘金”蒙了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2:27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虹红实习生王晶徐玚)不久前,逾百名中国人被非法中介欺骗到马来西亚“淘金”,抵马后始知上当,最后沦落到露宿街头的境地。这样的事件近两年来屡有发生。境内外一些不法中介利用部分劳务人员出国挣钱心切的心理,编造虚假信息诱惑市民出国打工,使这些人员到达目的地后不但无工可务,甚至导致非法滞留,造成意外的经济损失。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出国赚钱固然是好事,但一定要警惕,千万别上“黑中介”的当。

  据悉,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批准,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因此出国劳务人员一定要向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企业咨询、登记、办理出国劳务手续。截至目前,经商务部批准,我市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共有60余家,其中主要从事外派劳务业务的企业有8家。这些企业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长期的合作客户,本市公民有意出国劳务的请与这些公司联系。

  面试考核通过后,经营公司将和劳务人员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同时外国雇主将和劳务人员签订《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